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农业广播电视学校:
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部署要求,切实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师资的服务指导能力建设,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决定举办三期培训班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对象
江浙沪地区、西南地区、西北地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(以下简称“农广校”)承担农民培训讲课任务的一线教师,要求授课经验丰富、业务功底扎实,能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。面向西南、西北地区的培训优先推荐国家贫困县教师。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二、培训时间
培训分3期举办,每期7天(含报到和离班时间)。
第一期:面向江浙沪地区,11月2—8日(2日报到,8日离班)
第二期:面向西南地区,11月9—15日(9日报到,15日离班)
第三期:面向西北地区,11月23—29日(23日报到,29日离班)
三、培训地点
第一期:江苏省苏州金陵雅都大酒店(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488号);
第二期: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云南大营街基地(地址: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玉泉路108号);
第三期:陕西省西安市亿融酒店(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331号)。
四、培训内容和方式
围绕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师资的服务指导能力,重点突出教学基本功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,设置农民教育培训形势任务、农民培训组织管理、农民培训教师的基本功、备课程序与策略、教案编写、说课、信息技术运用、线上培训组织与实施、微课设计与制作等专题讲座,组织1次现场观摩和1次“说课”实训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学员组织推荐工作,不选调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员,要求学员报到前14天内没有进出中高风险地区,无接触疑似、确诊患者史。
(二)请有关单位在派出学员中明确1人为领队,配合中央农广校做好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。请于10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《学员汇总表》《学员信息表》(附件2、附件3)传真至中央农广校职业培训处,电子版同时发至处内邮箱。
(三)培训不安排接送站,请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,交通路线见附件4。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中央农广校承担,往返交通及其他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。
(四)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,所有学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培训驻地、不得会客,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,由学员派出单位向中央农广校书面请假。
(五)培训将组织“说课”实训,请学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
六、联系方式
(一)中央农广校职业培训处
联 系 人:孙静茹 于 燕
联系电话:010-59196080,59196083
传 真:010-59196084
电子邮箱:ngxpxc@126.com
(二)培训地点
第一期:苏州金陵雅都大酒店
联 系 人:江 涛,13776014573
总台电话:0512-68291888
第二期: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云南大营街基地
联 系 人: 白 云,18108775665(微信同号)
总台电话:0877-2771068,2773999
第三期:陕西省西安市亿融酒店
联 系 人:何 晶,18109261710
前台电话:029-87388666
附件:1.名额分配表
2.学员汇总表
3.学员信息表
4.培训地点交通路线
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
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
2020年10月15日